关于开展第二届“文明读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山东师范大学图书馆门户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8:36 阅读量:708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响应“做文明理念践行者”倡议,推进文明图书馆建设,更好地发挥图书馆在服务育人和学校特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为文明校园建设做出贡献。学校党委宣传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图书馆共同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二届“文明读者”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体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数量:50名(长清湖校区30名,千佛山校区20名)
三、评选办法:依据评选标准按照1.5: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对照评分细则赋分排序,最终评选出上年度山东师范大学“文明读者”。
四、表彰时间:10月中上旬
五、评选标准:
1.热爱读书,善于利用图书馆的资源,个人文献借阅量大;数据统计时段:以公历年为统计单元(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加分项;由读者服务部负责两校区读者借阅数据统计。
2、刻苦学习,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学习环境,个人在馆学习时间长或到馆学习次数多;加分项,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两校区读者进馆数据统计;
3.以馆为家,关心、支持图书馆工作。累计加分项。
a.积极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由读者服务部和志愿者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两校区图书馆志愿者数据统计。
b.积极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由咨询与学科服务部负责读者参与培训学习数据统计。
c.积极主动反映阅读需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的。由图书馆各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办公室(宣推中心)汇总。
4.信用良好,自觉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明借阅,爱护书刊,按时归还书刊,无损坏书刊、丢失书刊和逾期不还等不良现象。减分项。由读者服务部负责两校区读者违规数据统计。
5.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表现或处分记录的,一票否决。(由图书馆和各学院共同审核)
六、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百分制) |
分值区间 |
热爱读书,善于利用图书馆资源,文献借阅量大 |
以年借阅量50册为基础,折合分值30分,每超过10本加1分,最高得分40分; 年借阅量25-49本,按20分计算; 年借阅量1-24本,按10分计算; 无借书记录按0分计算。 |
0分-40分 |
刻苦学习,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学习环境,到馆次数多,在馆学习时间长。 |
按入馆次数由高到低排序,每10人为一段计分。第一段,记40分;往后每降低一段,减2分。 |
14-40分 |
以馆为家,关心、支持图书馆工作。 |
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不满一年加2分; 参加图书馆志愿服务工作满一年不满两年加4分; 优秀志愿者获得者加6分; |
0-20分 |
积极参加图书馆组织的读者活动(如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种讲座培训活动等),参加1次加1分,最高加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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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动反映阅读需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提出1次加1分;意见建议被采纳的最高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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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文明借阅 |
有丢失损坏书刊现象,每出现一次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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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期不还书刊现象,每出现一次减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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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座位管理系统违约现象,每出现一次减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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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良表现和处分记录 |
如在图书馆有吸烟等不良违纪行为 |
一票否决 |
在学院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
七、评选程序
1.由主办单位共同组成“文明读者”评选委员会。
2.图书馆根据两校区读者借阅数量、入馆频次为基本数据,附加个人借阅记录、参加活动记录等,筛选出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学生读者。按150%的比率确定入围人选。
3.入围人选领取并填写《文明读者申报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到图书馆。
4.评委会根据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5.结果公示。评选结果通过学校官网、图书馆网页、微信公众平台及宣传橱窗等进行公示。
6.对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文明读者,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在全校进行文明读者风采展。
图 书 馆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文:读者服务部/审核:杜保国)